孫安佐不一定關10年 有人製作爆裂物「也是未遂」獲2次減刑輕判1年10月
藝人孫鵬與狄鶯的兒子孫安佐,因涉嫌在美國製造手槍未遂,24日被士林地檢署起訴,最重本刑無期徒刑,即使未遂犯減輕可能也要面臨十幾二十年的徒刑,最少也是3年6月,讓家人和學校都擔心,不過事實上,孫安佐觸犯的法條,除了未遂可減刑外,實務上也常被法官以《刑法》第59條情輕法重的霸王條款再減刑,過去就曾有製作爆裂物未遂,被輕判1年10月的案例。 《詳全文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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